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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公司没有营业执照怎么办

分公司没有营业执照是 违法的,并且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十四条的规定,公司设立分公司后,应当在决定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获得相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,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,并领取营业执照。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,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。

如果分公司未依法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,公司登记机关可以责令其改正或者予以取缔,并可能处以罚款。此外,分公司没有营业执照的情况下,无法签订合同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,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。

因此,如果分公司没有营业执照,应当立即补办相关手续,包括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申请、准备必要的文件并领取营业执照。这样可以避免进一步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