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第一章寒渊余烬
冰冷的雨水砸在脸上时,林默正缩在城市边缘那座废弃电话亭里。玻璃碎了大半,风裹着雨丝往衣领里钻,冻得他指尖发僵,却没让他眨一下眼。他望着外面被霓虹灯泡得发腻的雨幕,视线落在远处一辆缓缓驶过的黑色轿车上——车标是“寒渊”的蛇形图腾,哪怕隔着雨雾,那冰冷的金属光泽也像针一样扎进眼里。
逃出来三天了。
这三天里,他换了七个藏身地,从桥洞摸到烂尾楼,最后蜷进这处被遗忘的电话亭。口袋里的面包早就硬了,矿泉水瓶底结着层薄冰,可这些都比不上“寒渊”的追杀令更让他刺骨。他抬手摸了摸颈后,那里有块淡粉色的疤——是两年前“寒渊”给每个孩子烙下的编号,他的是“07”。那时他还不知道自己叫林默,只知道在“寒渊”的训练场上,要么把别人揍趴下,要么被别人踩在脚下,没有第三种选择。
思绪像被雨水泡胀的棉絮,漫无边际地飘回两年前。
“寒渊”的基地藏在终年不见光的深山里,训练场是块被血浸得发黑的水泥地。每天天不亮,尖锐的哨声就会像刀子一样劈开黑暗,他们这些孩子得从硬板床上弹起来,套上磨得掉毛的训练服,往背上绑十公斤的沙袋越野。山路崎岖,碎石子嵌进鞋底,他不止一次摔得膝盖流血,可只要慢一步,教官的电棍就会毫不留情地戳过来——那滋味,比摔在石头上疼十倍。
格斗课更像是屠宰场的预演。对手是和他一样大的孩子,最小的才八岁,眼里却早没了孩子气,只剩饿狼似的狠。他第一次上格斗课就被揍得晕过去,醒来时趴在冰冷的地上,嘴里腥甜得发苦,旁边的孩子正用鞋尖踢他的脸:“废物,早晚死在这儿。”他没说话,只是攥紧了拳——后来再上格斗课,他成了那个把别人揍晕的人,拳头硬得能砸碎砖头,也硬得砸碎了心里最后一点软。
武器课的教官是个独眼的男人,总用那只浑浊的眼睛盯着他们:“杀手不需要感情,只需要准头。”他教他们拆枪、装枪,教他们用匕首划开动脉最省力的角度,教他们在黑暗里凭呼吸判断目标位置。林默学得快,快到让教官都多看他两眼。第一次用狙击枪打靶时,他离目标三百米,风刮得厉害,他趴在泥里,手指稳得像块石头,子弹穿透靶心的瞬间,教官拍了拍他的肩:“你该有个代号了。”
“零下。”独眼教官说,“你出手时,连风都像冻住了。”
从那天起,“零下”成了他在“寒渊”的名字。执行任务时,他总像一道没影子的风,悄无声息地来,又悄无声息地走。目标倒下时,体温会以最快的速度凉下去,就像掉进了零下的冰窖——他们说他配得上这个代号,说他是“寒渊”最锋利的刀。
可没人知道,每次执行任务前,他都会找个角落,偷偷用藏着的旧mp3放一段古典乐。那是他从“寒渊”的废弃仓库里捡的,里面只有一首《安魂曲》。旋律淌出来时,他会想起一些模糊的碎片:暖烘烘的怀抱,带着奶香的手帕,还有一个温柔的声音在哼歌。他不知道那是谁,只知道在旋律里,他能暂时不是“零下”,不是“07”,只是个能喘口气的人。后来“寒渊”里有人传开,说“零下”杀人前爱听曲子,像给死人送葬,便偷偷叫他“安魂曲”。他听到了,没承认,也没否认。
真正让他从“零下”变回林默的,是上个月的“灰烬”任务。
目标是个姓陈的基因学者,据说手里攥着不少大人物的遗传秘密。“寒渊”的指令是“不留活口,销毁所有资料”。他潜入学者的实验室时,老头正蹲在地上烧文件,火盆里的纸灰飞得像黑蝴蝶。他本该直接动手,可老头突然抬头看他,眼里没惊慌,只有一种近乎悲悯的平静:“你是林家的孩子,对不对?”
他的动作顿了。林家?这个词像根针,扎破了他心里厚厚的冰。
老头没等他反应,把一叠没烧完的资料往他怀里塞:“他们要的是这个,你看看……看看这组基因序列。”他的手抖得厉害,“我查了半辈子,林家的遗传标记……虹膜上的碎钻纹路,还有左肩的月牙疤……你都有,对不对?”
林默低头翻资料,红笔圈出的基因序列像道惊雷在他脑子里炸响——和他去年体检时,无意间瞥见的自己的检测报告上的标记,一模一样。旁边还潦草地写着:“林家小少爷,19年前出生,左肩有钢笔划伤疤痕,虹膜特征独此一家。”
左肩的疤。他猛地扯开衣领,那里确实有个淡粉色的月牙形印记,是他记事起就有的。还有虹膜——他曾在“寒渊”的监控器反光里见过,自己的瞳孔边缘,有一圈细碎的、像碎钻似的纹路,那时他只觉得奇怪,现在才知道,那是“林家”的证明。
“是张妈……当年抱走你的保姆。”老头咳着血,声音越来越低,“她把你卖了,换了钱,把自己的儿子塞进了林家……你得逃出去,得去问清楚……”
后面的话,林默没听清。他只记得自己抱着资料冲出实验室,身后是“寒渊”的追兵,怀里是滚烫的真相。原来他不是天生的杀手,不是“07”,不是“零下”,他是林默,是林家被偷走的孩子。那个暖烘烘的怀抱,是他的母亲;那个哼歌的声音,是他的父亲。而他本该拥有的一切,被一个叫“张妈”的女人,和她的儿子偷走了。
雨还在下,电话亭里的寒气往骨头里钻。林默从怀里摸出个用布包着的小东西,打开——是半枚玉佩,玉质温润,上面刻着半个“林”字。这是他从“寒渊”带出来的唯一属于“林默”的东西,是襁褓里就贴身放着的。他攥紧玉佩,指尖因为用力泛白。
“寒渊”的追杀令他不怕,那些追来的杀手,他杀得比谁都熟。可他怕的是,等他找到林家,那个偷了他人生的人,已经把“林默”的位置,坐得太稳了。
远处的黑色轿车又绕了回来,车灯扫过电话亭,林默迅速缩到阴影里。他知道,不能再等了。他得去找林家,去找那个叫“张妈”的女人,去找那个占了他身份的人。
他把半枚玉佩重新包好塞进怀里,攥紧了袖中的短刃——刃身冰凉,却让他心里烧起了火。从“寒渊”逃出来,不是为了躲追杀,是为了把属于林默的一切,一点一点,抢回来。
林家别墅的书房里,价值不菲的水晶吊灯洒下暖黄的光,却照不透林辰眼底的冷。他坐在紫檀木书桌后,指尖夹着张刚打印出来的照片,指腹反复摩挲着照片上少年的脸——连帽衫遮住了大半张脸,只露出个冷硬的下颌线,可那双透过雨幕望过来的眼睛,像淬了冰的刀,看得他后颈发毛。
“他逃出来了。”身后传来张妈的声音,带着点刻意压下去的慌张。她站在离书桌三步远的地方,身上还穿着那件体面的墨绿色绸缎旗袍,只是鬓角的碎发乱了,攥着衣角的手指关节泛白——她总是这样,越慌越想装体面,可眼里的惊惧藏不住。
林辰没回头,把照片往桌上一扔,声音平得像结了冰的湖面:“我知道。”
“‘寒渊’那边发了追杀令,说是叛徒‘零下’。”张妈往前凑了两步,声音压得更低,“可你看这眉眼,还有他留在‘寒渊’联络点的那半枚碎玉佩……和你那个一模一样……”
“不是像,就是他。”林辰打断她,拿起桌上的打火机,“咔”地一声,火苗窜了起来,舔着照片的边缘。照片上少年的脸被烧出个焦黑的洞,他却像没看见似的,眼神直勾勾地盯着火苗,“‘寒渊’的人蠢,只当他是叛逃的杀手,可张妈,你比谁都清楚,他是林默——那个本该烂在杀手窝里的真少爷。”
张妈的脸“唰”地白了,嘴唇哆嗦着:“少爷,你别胡说……当年的事都过去了,他就算回来,也没人会信他的……”
“没人信?”林辰嗤笑一声,灭了打火机,把烧剩的照片扔进烟灰缸,“他从‘寒渊’能活着逃出来,就不是傻子。你以为他不知道自己是谁?上个月他接了‘灰烬’任务,目标是陈老头——就是那个研究基因的疯学者。陈老头手里有什么,你忘了?”
张妈的脸更白了,几乎要站不稳:“我……我哪想到他会去接那个任务……”
“你只想着让我坐稳林家少爷的位置,从没真正盯过他。”林辰终于转头看她,眼底的冷意像针一样扎过来,“你以为把他扔进‘寒渊’就万事大吉了?你忘了他是林家的种——骨子里就带着股狠劲。两年,他能在‘寒渊’混成‘零下’,能让别人叫他‘安魂曲’,你觉得他会甘心一辈子当杀手?”
张妈被他堵得说不出话,只能咬着唇,眼圈慢慢红了:“少爷,我是为了你啊。当年要不是我把他换了,你能有今天?能住这么大的房子,能去国外读书,能当林家的继承人?”
“为了我?”林辰猛地站起来,书桌被他撞得“哐当”响,“那你怎么不告诉我,你当年把他送走后,转头就把我亲爸亲妈推下了工地脚手架?!”
他的声音陡然拔高,带着压抑了很久的怒意。去年他无意中翻到张妈藏在旧箱子里的日记,才知道自己不是孤儿——他的亲生父母是工地上的普通工人,张妈为了让他彻底“干净”地进林家,趁着雨夜把两人推下了脚手架,对外只说是“意外失足”。那天他在书房里坐了一夜,看着窗外林家花园里的假山流水,第一次觉得这十八年的锦衣玉食,全是用血泡出来的。
张妈的脸彻底没了血色,瘫坐在地上,眼泪掉了下来:“我那是没办法啊……他们要是活着,早晚要来找你,到时候你的身份不就暴露了?我是为了你好啊少爷……”
“为了我好,就把我变成偷别人人生的贼?”林辰冷笑,转身走到落地窗前。窗外的雨还在下,打在修剪整齐的冬青上,发出“沙沙”的响。他从小在这栋别墅里长大,吃的是进口的牛排,穿的是定制的西装,念的是最好的学校。所有人都叫他“林少爷”,连父亲林正德看他的眼神,都带着骄傲。他曾以为这就是他的人生,直到知道真相的那天——原来他只是个替身,是张妈手里的棋子。
“我早就让你盯紧‘寒渊’的动静。”林辰的声音缓了些,却更冷了,“他执行任务时爱放《安魂曲》,他左肩有月牙疤,他虹膜上有碎钻纹路……这些你都报给我了,可你漏了最关键的——陈老头手里的遗传档案。他肯定看到了,肯定知道自己是林家的人了。”
张妈趴在地上,肩膀抖得像筛糠:“那……那现在怎么办?要不……要不就让‘寒渊’的人把他杀了?他们发了追杀令,他肯定活不长……”
“‘寒渊’的人要是靠得住,他就不会逃出来了。”林辰瞥了她一眼,从口袋里掏出手机,调出一个加密的通讯录——里面存着十几个名字,有**,有黑市上的打手,甚至还有两个被他用重金收买的“寒渊”外围成员。这是他这两年偷偷攒下的“底牌”,他知道,靠张妈当年那点小聪明,坐不稳这个位置。
“你去联系‘寒渊’的管事,就说我愿意加钱,让他们把追杀等级提到最高。”林辰指尖在手机屏幕上划着,“另外,让我们养的那些人也动起来,去城西旧巷蹲点——他刚逃出来,肯定得找地方藏,那里最乱,他大概率会去。”
“要是……要是被先生发现了怎么办?”张妈抬头看他,眼里满是怕。
“发现什么?”林辰笑了笑,笑意却没到眼底,“发现我在‘清理’威胁?爸现在只认我这个儿子。林默?一个叛逃的杀手,死在追杀路上,不是再合理不过吗?”
他顿了顿,补充道:“对了,查清楚他逃出来时带了什么。‘寒渊’的杀手都有保命的东西,别让他手里的家伙太硬,给我们添麻烦。”
张妈连忙点头,撑着地板站起来,踉跄着往外走。书房里只剩林辰一个人时,他重新拿起那张没烧完的照片,指尖在照片上少年的眼睛位置停了停。他见过那种虹膜纹路——小时候医生说,这是林家独有的遗传特征,父亲还笑着说“我们辰辰也有,是林家的种”。那时他信了,甚至偷偷对着镜子看了半天,后来才知道,他的纹路是模糊的,是“像”,而林默的,是“真”。
为了模仿那个纹路,他十七岁时偷偷去纹身店,让纹身师用细针在虹膜边缘刺了几针,结果疼得他当场掉泪,还差点感染。现在想想,真是可笑。
手机震动了一下,是手下发来的消息:“林少,查到了,‘零下’逃出来时带了把特制短刃,还有半枚刻着‘林’字的玉佩。”
林辰盯着“半枚玉佩”四个字,指尖猛地攥紧。那半枚玉佩,张妈说过,当年她故意留了半枚在林默襁褓里,说是“万一以后有个念想”——现在看来,哪是念想,是催命符。
他把手机塞回口袋,走到书桌前,拉开抽屉,从里面拿出个小盒子。打开盒子,里面躺着半枚玉佩,和手下描述的一模一样,只是这半枚刻着的是另一半“林”字。这是张妈给他的,说“留着,以防万一”。
他把两半玉佩凑在一起,刚好合成一个完整的“林”字。玉质温润,贴着掌心,却让他觉得像块冰。
林默,你最好别回来。
他在心里默念。你回来,我就只能让“安魂曲”,真的变成你的送葬曲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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